一、借书规则
1.学生和教职工凭“一卡通校园码”借书,“一卡通校园码”仅限本人使用,借书手续不得代办。
2.学生在毕业离校前须归还所借图书。
3.遵守图书借阅规定,按时还书,逾期罚款。
4.工具书及期刊一律不外借。
5.借出的图书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二、借阅规定
1.教职工借阅图书总数为8册,借阅期限为四个月,学生借阅图书总数为5册,借阅期限为三个月,所借图书若需继续使用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为一个月。
2.各书库图书均开架借阅,选书时请将代书板插入该书位置,不借时将书放回原位,不可随意乱放。
3.保持书库安静整洁,不得在书库内谈笑、喧哗、吃零食、乱扔纸屑,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等。
4.借书时,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缺损,如有缺损应交管理员验证、盖章,损坏图书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5.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均以盗窃图书论处。
三、借阅图书违章处罚办法
1.借阅图书如有遗失,须自行购买相同版本正版图书作为赔偿。
2.读者所借阅图书不得损毁(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情节严重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3.凡有盗窃书刊者,一经发现,除责令本人做出书面检讨,并停借图书半年。行为恶劣者,应视情节轻重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