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作者:刘爽时间:2023-09-14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的青春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经报教育部、人民日报社有关部门同意,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

二、推选对象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三、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0年8月以来)。

四、推选程序

1.推荐报名。每个学院限推荐1人。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地本校进行公示。

2.组织推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2.推荐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逾期报名系统将关闭。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3.报名系统需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1)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1)。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填写本院推荐人物信息。

(2)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2)。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事迹简介不超过200字,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3)被推荐人电子照片2张。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横版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4)被推荐人微视频

被推荐人提交事迹材料同时需要提交一条微视频。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选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进行展示。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内容配字幕,时长不超过1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为保证作品上传顺畅,文件建议不超过100MB。

附件:1、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

2、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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