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程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干部选举方案
为加强我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一批品学兼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工作组织能力的学生会干部,促进我院学生管理机构的健全发展,创建一个“锻炼自我、协助老师、服务同学”的学生自治组织,引领和丰富大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全面锻炼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将来步入订单企业就业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也为了使学生会干部任免工作公开化、民主化、制度化,增加学生干部选举工作的透明度,依据《食品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举工作小组
主 任:丁原春
副主任:杨光宇
委 员:张春艳、杜宏宇、张慧、白雪、范文广及全院班主任
二、换届工作指导思想
此次换届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用思想道德高尚、价值观明确、服务意识、责任心和使命感等综合素质较强的学生,组成我院第三届学生会管理团队,从而更好的为全院师生服务。
三、选拔范围
食品工程学院全体学生会成员及各班班委。
四、参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十二五”规划,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热爱学习,热爱本专业,学习成绩良好;
(三)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四)对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办事公正,廉洁自律;
(五)愿意为全院学生服务、乐于奉献、具有真抓实干和开拓进取的精神;
(六)受党内、团内纪律处分或学院行政处分者,不能选拔和聘用为学生会干部。
五、竞选岗位及人数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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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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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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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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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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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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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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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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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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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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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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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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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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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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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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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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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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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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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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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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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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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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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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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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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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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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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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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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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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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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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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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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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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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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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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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选举办法及程序
(一)选举办法
为体现本次选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充分调动学生会干部工作积极性,结合“以
老带新”的工作传统,形成学生会队伍梯队建设。本次学生会干部选举中:各部门正职岗位只聘用大二学年学生,各部门副职岗位只聘用大一学年学生。
(二)选举程序
1、资格审查
由选举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参加竞聘演讲。
2、竞聘演讲
演讲时间为10分钟,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对竞聘岗位的职责认识及工作思路方法的设想等。
3、无记名投票
本次选举将采用选举工作小组与学生选民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办法,学生选民将从在校班级随机抽取。
4、综合考核
由选举工作小组老师对候选人平时表现进行调查、分析,并分别谈话。
5、公布正式名单
公布学生会干部聘任名单;并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师生可以提出异议,经查证确有问题的,不予任用。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27日-3月31日(截至时间:3月31日20:10)
(二)报名地点:食品院学工办(老教学楼118室)
(三)报名者须认真填写《食品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报名自荐表》(附件二)。
八、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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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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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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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候选人上报个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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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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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工作小组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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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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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竞聘演讲。(地点:图书馆三楼多功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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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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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拟录用的干部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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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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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第三届学生会干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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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程学院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食品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严明组织纪律,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全院学生中选拔德才兼备、能力突出、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干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实行聘用制,聘用期为一年,根据考核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聘用的基本条件:凡食品工程学院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申请成为学生会干部。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十二五”规划,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热爱学习,热爱本专业,学习成绩良好;
(三)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四)对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办事公正,廉洁自律;
(五)愿意为全院学生服务、乐于奉献、具有真抓实干和开拓进取的精神;
(六)受党内、团内纪律处分或学院行政处分者,不能选拔和聘用为学生会干部。
第三条 选拔、聘用干部细则
(一)经各部推荐或自荐,通过指导教师初审确定为候选人,候选人经参加学工办组织的竞选演讲,成绩优异者可成为学生会各部门实习干部。
(二)实习干部经公示后,无来信、来人、来电子邮件等反映意见、问题及检举揭发情况,考察一个月后,工作成绩突出,无违反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者,经食品工程学院党组同意,由学工办公布任用并登记注册,正式成为学生会干部。
(三)聘用的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工作,严格遵守学生会章程,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干部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会干部,由学工办报党总支批准撤销其聘用职务;对于成绩优秀的学生会干部,将根据的有关规定给与奖励。
第四条 学生会各部部长任期为一年。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者,由食品工程学院学工办讨论通过后予以解聘
(一)工作能力较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较差,造成严重后果;
(三)违反学生会各项制度,经群众多次指出,未能更正;
(四)违反校纪校规并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五)个人行为严重影响学生会乃至学校形象和声誉;
(六)不符合学生会其他工作要求。
第五条 学工办建立学生会干部的档案库,定期维护修正,以便对干部考评。
第六条 为加强学生会激励和竞争机制,学工办根据考评情况,对表现优异、有突出贡献的学生会干部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给予嘉奖,树立楷模,并记录个人档案,作为今后向企业推荐、就业应聘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本办法解释权归食品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食品工程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二:
食品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报名自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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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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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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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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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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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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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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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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