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安排,定于近期组织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必携带材料
(一)2011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两份;
(二)2009、 2010年的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不需加盖毕业学校公章)两份;
(三)报考支教岗位考生携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证已通过考试未发的,报名时须有学校或颁发教师资格证部门的证明)。
二、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需在“三支一扶”专题-“相关下载”栏目内下载并正反双面打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为;
(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上的报名序号为必填项目;
(三)选带材料及其它事项请向班主任老师索取《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携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二)现场资格确认的地点为服务单位所在地(市)级“三支一扶”办(详细情况附后),务必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确认,逾期不到者,视为主动放弃,不再另行组织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