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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1、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承担本部门教学督导的日常工作。

    2、根据学院教学督导室及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的安排,制定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3、每学期有计划开展对本二级学院任课教师听课,根据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每位被评价教师至少被听课1次。

    4、配合做好学院教学督导室专项检查工作。

5、根据二级学院工作安排,组织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教学常规检查与评价工作。根据工作计划抽检本部门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授课计划、教学团队活动、实验实训室管理等情况,检查专业教学基本文件的完备、适用情况,教材适用情况。

  6、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教学秩序检查,掌握教师教学纪律、学生课堂纪律管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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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召开本部门所属教学信息员座谈会并做好记录,每学期至少两次以上,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教师本人反馈和处理教学信息。

    8、参与二级学院(部)组织开展的教师教学、教改经验交流或观摩、讲课比赛等活动和学院组织的有关教学方面专项检查评价。

    9、有关督导检查反馈的情况应及时书面向二级学院领导汇报,并报学院督导评价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