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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宣传2014—2015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人物(群体)的通知

时间:2015-04-01 00:00

  

各二级分院、教学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办公室、共青团黑龙江省委、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关于评选宣传20142015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人物(群体)的通知》(黑宣通〔201510号),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我学院中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弘扬学院精神,提升学院形象,学院决定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参加20142015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的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岗的专任教师。学院推荐的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候选名额为1名。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均可申报,各部门不限定推荐人数.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改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课堂政治纪律,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带头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

2.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授业育人、默默奉献,以自身道德修养、言行举止做学生的品行之师。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钻研教学业务,业务精湛、锐意创新,在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育取得突出成绩;充满活力和亲和力,教学质量优、学生评价高,年度两学期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

4.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或具有创新性进展,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权威性期刊发表重大研究成果,或在成果转化、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参评者原则上近两年来曾获省级以上各类奖励(师德先进个人、省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奖者、各类科技奖)。

三、评选办法

1.部门推荐。按照评选条件,由各部门民主推荐1名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者参评“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

2.学院联评。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选确定 “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候选人,

3.院长办公会审议。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示7天后上报。

四、申报材料。

推荐人选须认真填写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所在部门认真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推荐表(一式二份,A4纸型双面打印,见附件)。包括学院推荐信息、候选人报名信息及150字个人事迹筒介,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地介绍侯选人的突出事迹,不要对候选人曾获得奖项流水账式的记录。

候选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一式一份)。事迹材料请各申报学院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筒练,避免空泛、面面俱到,重点体现2014-2015年期间突出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请各申报学院将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以文本框形式粘贴于电子档报名表“照片”位置处。

候选人需上报一张电子版生活照片,格式要求为分辩率800×600jpg文件,照片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

五、评选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要把此项活动作为推动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认真、慎重地推荐近两年来学院优秀教师典型。

2.请各学院20154 2 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院教务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86689261,电子邮箱:jwcszk2009@163.com

                                                                                                                        

学院教务处

2015330

  附件下载:
   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评选.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