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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1-06-03   来源:    阅读:

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国高教学会《关于做好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即日起我院将启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1.推荐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的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

二、选题要求

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课题应主要以《课题指南》为依据,申报人可结合实际工作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在《课题申报评审书》封面上应标明申报课题属《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如超出指南范围,可在相应栏目内用适当文字表述。《课题指南》及《课题申报评审书》请于校园网“科研部门—下载中心”下载

三、课题申报程序及资助方式

1.我院申报课题由省高教学会先期组织课题评审工作,并将通过评审的课题在省高教学会立项。

2.省高教学会从已立项的研究课题中择优选出10项推荐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参加立项评审。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同时予以正式立项。

4.正式立项的重点课题将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省高等教育学会共同管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对立项的重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择优资助及最终成果鉴定。

5.正式立项的一般课题由各省高等教育学会全过程管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负责抽查,结题后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确认,并颁发结题证书。

6.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对已立项的重点课题择优给予资助,资助力度不低于“十一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课题的平均额度,资助经费在中期检查后和结题后分两次划拨。

7.正式立项的课题按期保质完成研究并通过结题验收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选,择优予以奖励。

四、完成时间及成果要求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应在24年完成。课题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形成代表作。

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正式出版的专著或专题调研报告,以及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2-3篇学术论文。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对立项的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两年内有优先使用权。

五、申报要求

1.每项课题只限报一名负责人。有关申报书由我院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送省高等教育学会

2.申请立项材料一式五份报送科研处(主楼1213室),并通过E-mail报送电子版,文件名为:中国高教申报+部门+姓名

3.课题申报者需交纳课题评审费100元,由省高等教育学会收取。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参加立项评审的课题,报送时需另缴纳评审费100元,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收取。

六、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时间:613日至614

联系人:耿晓棠  卢舢

联系电话:86691504

Email: hgskyc111@126.com

附件下载: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