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 2022 年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
高校(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考工作平稳
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办
通本科高校当年招生计划,将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在“黑龙
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 www.lzk.hl.cn)”正式公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及信
1.具备报名资格。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
的省内普通高等本科、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的全日制专科
层次 2022 年应届毕业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 2021 年退役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各院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
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本单位所做的政审结论负责
有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不得报
报名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11 月 8 日(含节假日),
根据《省财政厅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变更普通高
等学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批复》(黑财综〔2013〕
181 号)文件规定,凡是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的考生须
1.网上注册。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
报中心”,点击“2022 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网上
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设
2.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准确填写
考生自然信息、报考信息、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考生需依
据《2022 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附件 1)
和《2022 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项说明》(附
件 2)《2022 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报名点代码表》(附件 3)认
真准确地填写。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
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姓名、
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
写字母)代替。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错误
及时修改,修改和查询的流程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报考信
息填写完毕后须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操作(支付支持具
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报名考试费支付成功后即完成网上
3.报名信息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须在所在院
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身份验
证、资格审查、采集照片、信息校验、照顾政策、政治思想
品德考核等相关工作。确认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至 18
各院校打印《2022 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
表》(附件 4)交由考生本人核对。考生需对信息登记表中的
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应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
签名,不得他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报名成功,签名确认
的信息出现错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留的联系电
话必须是考生本人联系方式,确保有需要时可第一时间联系
到考生。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报名考试费支
4.信息采集程序及办法。考生信息采集分为两部分:考
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考生现场信息采集。考生图像信息采
集和身份证审验工作由各院校统一组织。采集考生图像信息
时,考生本人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
后,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相关信息。无居民身份证或
因身份证阅读器无法识别的考生请抓紧补办,否则无法报
名
5.报名信息审查。各院校须按照考试专业对接表对考生
报考信息登记表中“所在院校”、“学制”、“在校所学专业”、
“应试语种”、“学号”等栏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签
省招考院汇总全省考生报名信息后,统一进行考场编排。
编排考点考场以市(地)为单位进行,编排原则为统一交叉,
随机编排。全省考场编排库及相关考务管理程序将于 2022
年 3 月上旬下发。各地市招考院根据考场编排库对本考区订
题单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及时上报省招考院。考场对照
表和考生信息条形码将由省招考院统一印刷后下发各地市
考试前 5 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
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阅读“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疫情防
控需要时),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勾选我已阅读
并同意遵守后,方可进入准考证打印页面,自行打印准考证。
题均由省招考院根据《2022 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
目及指导教材》(附件 5)统一组织命制、印刷及制定答案和
2022 年全省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两科,外语(英、日、
俄)分值为 100 分;专业基础课分值为 200 分,总分为 300
专升本考试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和各
市(地)招考院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置由省招考院根据各
报名点考生人数情况按照就近原则统一安排具体考区,全部
考试将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务管理办法按照《2022 年黑龙
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正式文件
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设评卷点具体实施评卷工作,评卷的具
体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网
上评卷管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技术规范><国家
教育考试网上评卷质量监控统计测量规范>的通知》(教学厅
考生成绩将于 2022 年 3 月下旬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
信息港”发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应于成绩公布
之日起 4 日内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所在院校提出成
绩复核申请,由院校负责受理、汇总本校考生的成绩复核申
请,报送至省招考院。省招考院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后将复
核结果反馈给各院校。由各院校负责考生复核结果的通知和
解释工作。省招考院不具体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
2022 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分成两次填
1.第一次填报:4 月 7 日至 9 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
8:00-17:00),普通考生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
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 5 个平行志愿。享受照
2.第二次填报:4 月 19 日至 20 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
为 8:00-17:00)。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包括兴边富民支教团
推免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填报 1 个院校志愿。
《关于做好 2020 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
业生专项计划”录取工作的函》有关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家
庭毕业生的招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在报考院校普通
考生专业投档分数线下降低 10 分投档,照顾分数不顺延。
二是兴边富民支教团推荐免试。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
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升入本科
高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招委办〔2019〕11
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 2020 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
通知》(军动〔2020〕第 485 号)有关规定,符合以下两种
情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获得 2022 年全省专升本考试
推荐免试资格:一是2021 年退役,已经完成专科学业的大
学生士兵(含应届毕业生入伍和入伍期间取得毕业证书两种
情况);二是2022 年 7 月预计能够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
伍前保留专科学籍,退役后回校继续完成学业)。获得推荐
免试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按照 2022 年全省专升本考
试退役大学生士兵推免计划,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向有关高校
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关高校组织的推免遴选(测试),通过
推免遴选(测试)后由相关高校办理录取手续。具体安排另
信息港”公布的《2022 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高校
招生计划》填报本人志愿。网报系统默认考生的登录密码为
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考生首次登录时系统将强制考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仔细阅读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的
各项要求,尤其是“可填报该专业的专业类别”和“备注”
栏目里的内容,按照招生院校的各项要求慎重填报,并对所
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
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且不得放弃本人所报志愿。因考生
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退档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各院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
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便利的上网条件。如若考
生密码丢失或忘记密码,应由考生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
院校核实考生身份后填写《2022 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志愿
密码申请表》(附件 6),传真到省招考院进行补办。传真电
话:0451-82376274,网报期间咨询电话:0451-82376072、
录取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至 23 日。
对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 20 个科目组进行平行志愿模
2.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省招考院依照
考生填报的 5 个平行志愿,按科目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正式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当考
- 9 -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
3.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即由招生院校对投档考生是否录取进行确定,对未录取考生
的未录原因负责做出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委
办负责监督、检查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
况,并负责纠正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4.录取结果查询。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
5.录取通知书寄发。招生院校根据省招考院打印的录取
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
考生填报的 5 个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因考生填报
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
时,省招考院将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至 17 日在“黑龙江省
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
录取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
时向考生发放。录取考生数据将由省招考院下发至各院校,
各高职(专科)院校负责组建考生档案并通过机要分别寄送
- 10 -考生档案袋内容:(1)考生的高职(专科)所有学籍档
必须严格审查考生本人与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中照片、身份
证等信息的一致性。如发现冒名顶替或报到时未取得普通高
职(专科)毕业证书等情况的考生,由招生高校取消其入学
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由高校报省教育厅审核后,
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
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
规定》进行统一管理,毕业证书、就业等与全国普通高考录
取的本科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实行缴费上学,缴费标准按
本校录取院校相同本科专业在校生的标准收取,招生高校在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升
入本科高校招生是全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省招生考试院、各市(地)招考院和有关普通高校要
高度重视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
- 11 -规定,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
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确保
2.抓好组考防疫工作。省招生考试院、各市(地)招考
院和有关普通高校要按照全省普通高考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报名、考务、评卷、录取等工作,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和安全
保密教育,认真做好考生咨询与服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
实施阳光招生。有关防疫组考工作中的考试实施、突发事件
处置等工作,按照省招委会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17 日印发的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
3.严肃工作纪律。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
在全省专升本招生考试各环节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
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
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